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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7-11-30来源:纳税服务科浏览次数:

问题: 合作建房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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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1-30 10: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