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安徽省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青阳县地方税务局决定对青阳县地方税务局庙前分局、青阳县地方税务局陵阳分局所管辖的税收征管范围及庙前分局办公场所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管范围调整事宜
税务登记在青阳县地方税务局陵阳分局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从2018年1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关调整为青阳县地方税务局庙前分局。庙前分局具体管辖范围为:负责庙前镇、杜村乡、蓉城镇五溪新区、朱备镇税(费)源管理;负责蓉城镇范围内(含县经济开发区)个体户及个体零散税收征管。
二、分局职能调整事宜
青阳县地方税务局陵阳分局,负责全县税收风险监控和纳税评估管理工作,不再承担税(费)源管理职能。
三、办公场所变更事宜
原青阳县地方税务局庙前分局办公场所撤销,新办公场所移至蓉城镇临城南路与318国道相交西北侧。
四、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青阳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