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报送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申请变更纳税定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基本流程】
【申请条件】
无。
【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12366。